江苏盐城:房展会期间购买新房额外给予购房款1.5%补助

2024-11-04 18:12:54来源:中国网阅读量:5340    

在现行“盐八购”与各县现行购房补助政策基础上,额外给予购房人网签备案合同金额1.5%的购房补助。购买现房的,补贴申领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购买期房的,补助申领截止日期为2027年6月30日,逾期均不再受理。

盐城全市近70个房企项目参展,包含凤凰汇榴园、悦达铂府、悦达玲珑湾等多家改善型楼盘,参展房源中住宅近10000套、商业10万平方米。

今年5月,盐城执行《关于优化调整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主要分为全面开展“换新购”、大力支持“刚需购”、全力支持“返乡购”、持续落实“多孩购”、优化推行“安置购”、积极试点“租赁购”、创新推进“改善购”、不断提升“服务购”等八个方面。

《措施》提出,加大契税补贴比例,对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盐城市范围内自有住房,并在政策实施期间内购买市区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在享受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以旧换新”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和给予购买新房所缴纳契税100%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购买新房所缴纳契税50%的购房补贴。大力支持“刚需购”,对购买住宅和非住宅的个人和企业都给予契税50%的补贴;对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在享受契税100%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购房者所缴纳契税20%的购房补贴;支持个人和企业团购,满足政策要求和购买数量,给予购房者和企业所缴纳契税100%的购房补贴。补贴支持类型多样化,对异地缴存公积金的人群在政策实施期间内购买市区新建商品住房的,视同本地缴存职工享受同等贷款额度和利率;对在政策实施期间内购买市区新建商品住房的二孩、三孩及以上盐城市户籍家庭,给予所缴纳契税100%的购房补贴。

《措施》明确,持续推动安置方式多元化,支持住房租赁企业开展长租房业务,鼓励国有企业参与住房租赁市场,重点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和人才公寓等,推进租售并举,进一步扩大住房需求;同时持续优化服务,全面推行不动产“带押过户”登记服务,优化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完善商品房、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制度,实现商品房、存量房“带押过户”,建立全天候的线上线下“房产超市”,探索提供“定制式”服务,打造新型购房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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